“十三五”時期,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將更多關注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在鼓勵采購國貨、支持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加強制度建設方面加大力度。這是記者3日從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召開的中央國家機關2016年政府集中采購工作會議上獲得的消息。
據了解,“十二五”期間,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采購額共計986.2億元,節約資金148.7億元,采購規模和資金節約額比“十一五”分別增加52.1%、38.2%,采購中心接受委托的項目數增長近1.65倍。采購中心等集中采購機構按照“從程序導向向結果導向轉型”的要求,帶頭貫徹執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健全采購制度,優化采購流程,創新采購方式,加強項目評審,推進電子化采購,采購質量和效率穩步提升,得到了采購人、供應商和公眾的積極評價。
“十三五”期間,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工作重點要從鼓勵采購國貨、支持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加強制度建設四個方面著力,在助力產業發展、承擔社會責任方面發揮更大作用。同時,要高度關注政府采購誠信建設,強化政府采購的公開透明,以價格、質量為重點構建信用評價體系,建立政府采購黑名單制度,加強集中采購機構及工作人員自身的誠信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