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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投資公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領域應用環保信用評價結果
3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對《關于全面實施環保信用評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據悉,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21日。登錄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http://www.ndrc.gov.cn)首頁“意見征求”專欄即可參與。招投標領域相關,《關于全面實施環保信用評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推動相關領域應用環保信用評價結果。各有關部門應在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監督抽驗、政府采購、財政投資公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特許經營活動、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執行投資稅收和價格等優惠政策、申請適用海關認證企業管理、企業發行股票和債券、科研管理、表彰獎勵等過程中,依法依規應用企事業單位環保信用評價等級信息。鼓勵行業協會商會、金融機構等在會員管理、宣傳推介、融資授信、厘定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費率等過程中,參考使用企事業單位環保信用評價等級和環保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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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的通報
3月25日,住建部發布關于2020年度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的通報。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向我部報送了2020年度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詳見附件)。據統計,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共排查項目333573個,涉及建設單位242541家、施工單位267926家。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共查處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建設單位3562家;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施工企業7332家,其中,有轉包行為的企業302家,有違法分包行為的企業453家,有掛靠行為的企業69家,有出借資質行為的企業51家,有其它違法行為的企業645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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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關于出借資質違法行為有關查處問題的意見
近日,住建部回復《關于出借資質違法行為有關查處問題的請示》(渝建文〔2020〕118號)。意見中提出,一、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出借資質供他人承攬工程,但未中標、未簽訂合同、未進場施工的施工企業或施工單位,屬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中的“施工單位”。二、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對前述施工單位處以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罰款的,在行政處罰決定作出時,該工程項目有中標單位或已重新招標投標確定中標單位的,以項目中標合同金額作為工程合同價款;沒有中標單位,也未重新招標投標確定中標單位的,可以招標投標中最高投標限價或招標控制價作為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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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自查整改
3月23日,寧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自治區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自查整改工作依照寧夏發改委編制的《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自查問題參照清單》開展。其囊括了審批立項、招標投標、行業管理、行政監督四方面的30項具體問題清單,如違規審批、擅自調整投資規劃、未批先建等。
據了解,按照《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寧黨廳字〔2021〕1號)、寧夏自治區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工程建設政府采購領域突出問題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寧專治辦發〔2021〕1號)要求,寧夏自治區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自查整改工作于今年1月18日開始至7月31日,其中自查自糾階段工作于3月31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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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加強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招投標管理工作
近日,為進一步加強陜西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招投標管理工作,依法履行行政監督職責,營造公平有序的招投標市場秩序,陜西工信廳印發《關于加強陜西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招投標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落實責任,規范招投標行為。各項目建設單位作為招標人要強化招投標管理,認真履行職責,規范招標投標活動的各項行為。招標代理機構受招標人委托,承擔招標項目的實施工作,重點做好招標文件編制、資格審查、評標技術、法律政策服務,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評標委員會的專家必須從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有關專家庫中產生。